股票账户怎么销户?
首先,网上办理的股票账户如如何取消?
第一步:到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在哪里开的股票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股票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开股票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你的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注意事项: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的时候只需要携带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就可以了。但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的前提是在办理销户的当天不能够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否则是无法在当天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的。
其次,证券公司申请的账户如何取消?
注销账户可采用“自然死亡法”
为规范证券账户的管理工作,日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以听取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为此,笔者就账户的注销问题发表一点自己个人的看法。
对于证券账户的注销,“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证券余额为零的证券账户,持有人可以申请注销。而自然人申请注销证券账户时,必须由本人前往开户代理机构填写《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应该说,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来办理账户注销手续,这当然是非常的规范的。但这一规定所面临的一个很大问题就是脱离实际,缺少可操作性。因为一个很明显的现实是,在目前众多的
“休眠”账户中,有许多账户是被投资者所废弃了的,实际上是一种“死亡账户”。面对这样一些账户,账户的持有人根本就不可能来办理申请注销手续。
如何解决“休眠账户”无人理睬、无人注销的问题,笔者认为可采用“自然死亡法”来对其进行注销。第一步,对证券余额为零、资金余额不足百元且最近两年无交易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使用措施,将名单下发给持有人所在营业部,由营业部通知持有人,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证券账户的使用,或办理注销手续。再由证券营业部将通知的情况返馈给登记结算公司。第二步,如资金持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证券账户的使用,亦未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则视同持有人默认注销处理,在期满三年后,由登记结算公司统一作注销处理。
当然,本着为投资者服务的宗旨,为防止持有人在以后的日子里重新启用这些已注销账户,登记结算公司可将这些按自然死亡法注销的证券账户作另册管理。
注意事项:你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的时候只需要携带你的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就可以了。但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的前提是你在办理销户的当天不能够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否则你是无法在当天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