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点:
①只有经纪人和证券商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场内进行交易活动,证券的买卖双方都不能直接进入场内参加交易,只能委托经纪人和证券商代为买卖。
②证券交易所本身不是交易的一方,不持有股票,也不买卖股票,更不能决定股票的价格,证券交易所只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并对交易双方进行监督,防止交易中的违法欺诈行为和操纵市场的行为产生。
③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手段非常先进,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卫星通讯系统快速进行交易,并自动过户与清算,使证券交易所成为高效率的市场。
⑩正券交易所中的经纪人必须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的竞争意识,反映灵活,思维敏捷,决策果断。
⑤交易所进行交易时,奉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双优先原则,在交易中,谁报的买价最高或报的卖价最低,谁就优先成交。在价格相同时,谁的申报时间长,谁就优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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