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i.主板上市公司须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期至少21天前,及有关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发表年报,另须就每个财政年度的首6个月编制中期报告。创业板上市公司则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发表年报,并于有关期间结束后45天内发表半年报告及季度报告。
ii.新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三项中其中一项测试。
vi.主板上市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5,000万港元及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市值超逾100亿港元,则该比例可由联交所酌情降低至不少于15%)。创业板方面,市值不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5%,涉及的金额最少为3,000万港元;市值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达10亿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0%(以两者中之较高者为准)。2001年10月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则须遵守公司上市之时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有关规定内容与上文所述略有不同。
iii.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
公司收购、合并与股份购回的交易,是受《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和《公司购回本身股份守则》所管辖。该两项守则均由证监会执行。有关公司收购、合并与股份购回的监管详情请浏览证监会网站。
5. 股份过户处在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担当什么角色?
当上市公司向其股东发放年报时,在符合有关法例要求的规定、其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的条文,及确定股东的意愿下,可向股东发放财务摘要报告以代替完整年报。上市公司亦可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放中文或英文版的年报。但是,股东仍有权选择取回完整或印刷本年报。届时,上市公司需按要求、免费准时将有关文件发放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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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公司的公众股东须有足够的分布;作为一项指引,股份在上市时应至少由100名公众人士持有。
16. 如何得知股份派息详情?
v.主板公司和创业板公司均须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有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此外,主板公司和创业板公司均须委任一名合资格会计师,以及成立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公司亦须委任一名监察主任。
主板和创业板为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的两个交易平台。
对投资者而言,香港交易所网站一站即可为他们提供所有上市公司资讯,除了最新登载的上市公司讯息,并可搜寻过往的公告存档。其次,直通式的呈交及发布制度会令投资者可更及时获得上市公司的资讯,加强市场透明度,而更有效率的上市公司公告发布制度亦将有助新闻媒体报道上市公司的最新企业动态,投资者可继续从不同新闻媒体获得上市公司资讯。在「披露易」下,上市公司更必须在公告列出所有适用的标题类别,方便投资者 考。
22. 投资者是否需要付费始能在香港交易所网页上阅览上市公司公告?
公众人士可从香港交易所网站上的「上市公司公告搜寻」及创业板网站的「上市公司资料」取得主板及创业板公司的招股书。此外,主板及创业板的新发行人需在本身网站(如有)登载上市文件,并另外向公众提供电子形式的上市文件。于上市公司招股期间,其招股书的印刷本需置于指定地方(例如保荐人及包销商的办公室),供投资者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