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证监会30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这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管部门针对创业板特点,不断探索和建设适应创业板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报准则》共4章55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摘要、附则等。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总体要求;第二章半年度报告全文分为8节,分别为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报告和备查文件,详细规定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第三章半年度报告摘要明确了半年度报告摘要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与主板上市公司半年报规则相比,股票,创业板半年报规则增加了体现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披露要求,强化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事项、无形资产情况、经营风险和持续督导机构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