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来说,权证是一种期权合约,它赋予投资者这样一种权利: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时间,以一个事先约定好的价格(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正股。在权证的交易中,投资者为了获得这种权利,就需要向权证的发行人或出售者支付一定的费用,此费用的本质即为权证所具备的价值。
理论上可以将权证的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内在价值即为投资者立即行权可以获得的收益。对于认购证来讲,如果正股价格高于行权价格,炒股入门,则内在价值等于正股股价高出行权价格的那部分数额。例如,某认购证行权价格为10元,而正股价格为12元,则其内在价值为2元。如果正股价格等于或者低于行权价格(平价或价外权证),则权证的内在价值为零;对于认沽证来说,则刚好相反。
由于行权的时间往往是有约定的,投资者一般不能够马上行权,所以内在价值并非决定权证价值的唯一因素,平价权证和价外权证在这一点上表现尤其明显。虽然这两类权证的内在价值为零,但在到期以前,它们总是以高于零的价格在买卖的。这是因为,在权证价格中还包含着一个重要部分———权证的时间价值。
权证的时间价值实质上是权证在到期之前具备获利潜力的价值。例如,某认购证目前距离到期还有半年时间,现在正股价格是10元,行权价格是15元,那么权证目前的内在价值显然为零;但半年后如果正股价格上涨到20元,则届时权证的内在价值为5元,权证的持有者仍有获利的可能。因此,即使目前此权证的内在价值为零,其仍会以高于零的价格进行交易,这部分价格便是其时间价值的体现。
权证的内在价值仅与正股价格及行权价格有关,而时间价值还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权证的剩余期限、正股的波动率等等。
由于时间价值代表权证在到期之前给持有人带来的收益的可能性,因此,一般来说,权证的剩余期限越长,其时间价值也越大。随着时间的推移,权证越来越临近到期日,其时间价值也会越来越小。而且权证越趋于价外,剩余期限越少,时间价值就损耗得越快。
此外,时间价值的大小与正股价格的波动率也有关系。由于买入权证的投资者通过支付权利金获得相应的权利,其潜在的收益可能是无限的,而其最大亏损则是有限的(仅限于支出的权利金),因此正股价格的波动率越大,无论是认购权证还是认沽权证,时间价值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