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股市的上涨,近来众多新投资者参与或准备参与到证券市场中来,他们普遍对交易制度和规则不太熟悉,有许多问题想了解,现解答如下。
股票除权当天,股价何以“大跌”?
一些股民不了解除权有关知识,对股价除权当天的“大跌”感到吃惊,这是认识上的误区,这种误区大多出现在新股民中。上市公司分红送股必须要以某一天为界定日,以规定哪些股东可以分红,那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在这一天仍持有该公司 股票的所有股东可以参加分红,这部分股东名册由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在固定的时间内,所送红股会自动划到股东账上,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天再买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能享受公司分红。这具体表现在股票价格变动上,除权日当天会产生一个除权价,这个价格相对于前一日(股权登记日)虽然明显降低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在除权日之前买入股票的股东因此而受损失,相对除权后“低价位”买入股票但无权分享分红的股东而言,在除权前“高价位”买入者有权分享红利,两者利益、机会是均等的,后者并无“损失”。
除权日卖出股票,是否仍有分红?
股权登记日当天收市后,仍持有该公司股票可享受分红,但在除权日抛出原持有的股票是否仍能享受分红呢?股权登记日是用以区分能否享受公司红利的标志,凡在股权登记日这天(直到收市)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属于可享受该公司年度分红的股东,第二天(除权日)再买入股票者不再享受分红。因此,即使第二天(除权日)卖掉股票,依然可以享受分红。
申购新股时,“委托已成交”是否为新股申购成功?
一些股民在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将电话委托里传出的“您的委托已成交”误以为自己的申购已成功,已得到所认购的新股。实际上,此时的“委托已成交”只是申购委托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能否认购得到新股还要查验委托是否中签。
什么是“清算交割”?
清算交割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成交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将券商之间的证券买卖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轧抵,其差额由券商确认后,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证券和价款的收付了结行为。它反映了投资者证券买卖的最终结果,是维护买卖双方正当权益、确保证券交易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我们一般所说的清算交割可分两部分,一部分指券商与交易所之间的清算交割,另一部分是指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清算交割,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价款与证券的交收确认的过程,即买入方付出价款得到证券,卖出方付出证券获得价款。
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T+1制度,当日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第二天才能进行交割,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与否应以第二天的交割单为准。如未成交则不能办理交割手续,成交之后,投资者应携带股东卡、身份证和磁卡及时向券商办理交割手续,券商应将“成交过户交割凭单”(简称交割单)交给投资者签收,券商按投资者的要求成交的委托,投资者必须承认成交的价格和数量,并认真核对交割单上所列的各项内容,如无疑义,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交割单,券商也应保存好委托成交资料。如有疑义,投资者应及时(一般为成交后3日之内)向券商查询。如果在成交后的一定期限内,投资者不向券商进行交涉,则视为投资者对成交结果的默认。另外,投资者可以要求券商为其提供一定时期内的历史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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