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增值权是什么
股票增值权(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简称:SARs)通常与认购权配合使用,其中股票增值权不须实际购买股票,经理人直接就期末公司股票增值部分(=期末股票市价-约定价格)得到一笔报酬,经理人可以选择增值的现金或购买公司股票。此外,由于经理人并未实际购买股票,故可避免“避险行为”的发生。
概述
享有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每一份股票增值权与一股股票挂钩。每一份股票增值权的收益=股票市价-授予价格。其中,股票市价一般为股票增值权持有者签署行权申请书当日的前一个有效交易日的股票收市价。
股票增值权的有效期各公司长短不等,一般为授予之日起6—10年。
定义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选择权,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来规定的若干年内(行权期)按授予时(授予期)规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数量(额度)自由购买公司股票(行权)的权利,这个权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
特点与区别
作为股权激励工具中的两个重要分支,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既有着很多共同的特点,同时也有着本质的区别。如同硬币的两面,二者是独立客观存在的,不存在包含的关系。
特点
(1)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都是期权金融工具在企业激励中的应用,他们共同赋予激励对象一种未来的风险收益获取的权利,当市场价格高于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时,激励对象可以行权获得收益、否则,激励对象可以放弃行权,避免损失。
(2)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共同的获利原理均是二级市场股价和企业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时约定的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3)在可以实现的激励目标上,二者有很大的共同点,都具有很好的长期性和激励性,但约束性会偏弱一些。
区别
(1)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区别主要在于激励标的物的选择。股票期权的激励标的物是企业的股票,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可以获得完整的股东权益。而股票增值权是一种虚拟股权激励工具,激励标的物仅仅是二级市场股价和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的升值收益,并不能获取企业的股票。
(2)激励对象收益来源不同。股票期权采用“企业请客,市场买单”的方式,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由市场进行支付,而股票增值权采用“企业请客,企业买单”的方式,激励对象的收益由企业用现金进行支付,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延期支付。
税务处理
概述
股票增值权仅是股票期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其实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6〕902号)第四条所说的,即“凡取得股票期权的员工在行权日不实际买卖股票,而按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股票的市场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直接从授权企业取得价差收益的,该项价差收益应作为员工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基本一致的。
处理环节
我们对于股票增值权所得的税务处理应关注如下环节:
1授予日:授予日的确定一般是在相关上市公司的激励计划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由于股票增值权计划在授予日只是授予了相关人员在行权日获取当时股票价格和授权日授予的股票价格价差的收益,并不是授予员工确定的财产。因此,股票增值权在授予日是不征税的。
2.可行权日:一般股票增值权计划都会规定一个行权限制期,行权限制期满后的当天为可行权日。只有在可行权日之后,员工才能在行权有效期内择期行权。因此,对于股票增值权计划,员工在可行权日也没有取得任何形式的所得。因此,可行权日也不应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行权日:就是股票增值权的被授予人行使权利并可以获得收益的日期。只有在授予人实际行权时,税务机关才可以计算出授予人实际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因此,实际的行权日就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规定月份数的计算。根 据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增值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算。由于股票增值权计划从授予日到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是不得少于1年。因此,对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义务 人而言,规定的月份数一般就是12个月。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 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纳税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90号)的规定,划分境内、境外所得。
基本原理
定股
“定股”是指给被激励人真实的股还是虚拟的,是现在给还是未来给,是不是可以结合,比如现在是虚拟的,将来是真实的,这是企业家很重要的决策环节。
1、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 “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联想集团和方正科技等,实行的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股票增值权模式
4、虚拟股票模式
定人
“定人”首先要考虑范围,哪些人能够用股权激励,哪些人不应该用股权激励,公司的股权范围要有多广。
定人的三原则:
1、具有潜在的人力资源尚未开发
2、工作过程的隐藏信息程度
3、有无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积累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核心层:中流砥柱(与企业共命运、同发展,具备牺牲精神)
2、骨干层:红花(机会主义者,他们是股权激励的重点)
3、操作层:绿叶(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对不同层面的人应该不同的对待,往往很多时候骨干层是我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重点对象。
定时
激励型的股份,它和投资股的区别就在于,它并不会取得一个完整的法律地位。他只是一部分分红权,或者一部分增值权。到了一定时间,什么人能力强,什么人能力弱,就可以检验出来。时间在股权激励中非常重要,要给人一定期限,如等待期、行权期、解锁期。任何一个人、一个事物、一家企业都有生老病死,有年轻期、成长期,衰退期。对一个企业生命周期来说,期权最适合成长期的企业。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
1.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权,均应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并按设定的时间表分批行权。
2.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定量
定个量和定总量
定个量:
1、《试行办法》第十五条: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2、《试行办法》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定总量
1、参照国际通行的期权定价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场价,科学合理测算股票期权的预
期价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预期收益。
2、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予数量。
3、各激励对象薪酬总水平和预期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水平的比例应根据上市公司岗位分析、岗位测评和岗位职责按岗位序列确定。
经典案例
五步法案例
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A公司)于2009年底决定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实行股权激励方案。H公司创建于2000年,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经过10年的发展,2009年底税前利润为800万元,净资产为2000万元,,预计每股净资产年增长率为100%。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充分激励人才,并为以后创业板上市留好接口。公司董事会决定接受建议,采用股权激励五步法,自2010年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采用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首先根据该公司的生命周期阶段和人才激励特点,选定股权激励模式。
(一)股:根据公司的十年积累,公司虽然注册资本小,但是公司净资产已经达到2000万元,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时候,根据该方法,第一步确定股份面值为0.1元,则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每股净资产2元,针对公司发展阶段,采用五步法里面的增值激励方式,即股份期权模式。
(二)人:包括外部资源、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6人核心层加上10个中层人员被授予股份期权。
(三)价:初始授予股价按照2009年度每股净资产确定初始授予价格,但股价增长模式不采用净资产方式,采用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中的股价确定原则。
(四)量:根据五步法,该公司设计股权激励,拿出总股本的20%,即200万股授予。
(五)时:采取循环激励,即每年授予100万股的方式;每年的100万股,再分两年行权。行权比例6:4。
案例作用
根据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初步设计了股权激励方案,减少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短视行为。该方案由于分两年来授予,分步行权,只能执行其中的一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只有在增加股东财富的前题下才可同时获得收益,从而与股东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这种剩余索取权驱动高层管理人员不断努力提高公司业绩,最终达到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双赢的局面。稳定并吸引优秀人才。该方案通过每年循环授予的方式,一方面激励公司现有高层管理人员勤勉工作,另一方面也可吸引外来优秀人才加盟。通过循环授予,该方案成功解决了其他企业由于一次性授予而不能给后进的高层管理人员以激励的局限性。
采用五步法后,该方案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以净资产确定初始价格,而非一直按照净资产价格确定每年股价,从而更好体现了激励成长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