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进行融资融券的交易之前要充分的认识到其中我们可能会碰到的风险。和普通的证券交易来比较的话,这种融资融券的交易不仅仅是具有着普通证券交易所存在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等各种风险,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其特殊的一些风险存在形式。
1.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风险
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在证监会没批准的情况下,任何证券公司不可以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能给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交易提供便利及服务。所以说,投资者在开户前,一定要知道所在的证券公司是不是有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2.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实时的计算客户提交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若是客户的信用账户比例低于130%,证券公司将会通知客户去将差额补上;若是这个时候客户未能按照要求补足,证券公司将马上按照合同的规定强制平仓。
4、授信额度足额使用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的相关规定显示:证券公司参考客户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结合着市场变化、证券公司财务安排等要素,来对客户的授信额度去做调整。
二、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控制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利用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放大的比例与保证金比例和折算率有关系,即保证金比例越低,折算率越高,融资融券交易的财务杠杆越高,客户在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同时,可能的损失也越大。因此,客户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三、关注维持担保比例指标,防范强制平仓风险
客户信用资金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按期补足差额时,证券公司有权进行强制平仓程序。为防范强制平仓风险,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一般都会在融资融券合同中约定,证券公司有着通知义务,投资者对自己的信用账户资产要谨慎、注意自己的责任。
四、清楚自身权利和义务,审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包括专业性强、风险大等,这就要求参与者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于一般投资者的来说不适宜广泛的去参与。至于证券公司和监管部门方面,应当建立起投资者相应的管理政策和实施细则,把最适合哪一类客户的产品介绍给他们。
对于投资者来说,要通过参与风险测评、全面理解业务合同要点等,审慎思考要不要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在申报开户材料要如实填写,接受征信和风险测评,评估自己是不是适合参与交易;融资融券业务也一样适用“买卖自负”的原则,投资者应当独立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履约责任;最后,投资者在进行交易的时候要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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