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表示上市公司经过股票之后的原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程序。从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实施之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能够进行上市或者转让;对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非流通股东,在前一项规定期满之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数量在12个月内不能够超过公司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能够超过10%。这一个规定也意味着持股不超过5%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在股改方案实施的12个月后进行流通。从对于5%的规定也就是出现了大小非的概念:小非则是持有公司5%以下非流通股的股东股份;大非则是持有公司非流通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股份。而正因为小非股东进行交易的时候无需公告,因为对于限售股持有较为分散、小非股东较多的公司在进行股改之后是需要警惕的对象。
大小非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成本价格比较低,为1元,和现在的经过股票股票增发形成限售股成本是不相同的。之所于进行股改也是因为这些持有股份的大股东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是最为关心的,不过不进行股改这些股份不能够进行流通,因此这些股东对于公司股价并不关系,没有动力经营上市公司。因此大小非的出现是非常必要的。股改已经进行过很多年了,股改后进行大小非的解禁的集中时间主要是在2007年牛市时期和2008年时间,在加上随后的慢慢熊途进行也有进行减持高峰,到现在已经没有此类的报道,目前解禁多是限售股解禁的报道。
从减持角度来说,这些大小非限售股进入股市市场之后是增加了股票的供给量。从供给关系上讲,对于股票的价格来说是会出现下跌的,会造成卖盘上对于股价更好的打压。在大小非解禁之后可以卖出,也不代表是一定进行卖出,这时候如果市场上的资金充裕,则是反而引起市场的关注。手中还持有大消费时候的解禁股的股票上市时间已经比较长了,还没有进行卖出的则是可以反映出这些企业发展还依然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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