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个简单的博弈故事,『三方博弈——三人决斗中的弱者策略』,以博弈学问题说明股市问题。
故事中有甲、乙、丙三人,他们每人有2颗子弹,每次可以发射1枚。假设甲的射击水平最差,命中率只有30%,乙的射击水平较高,命中率为80%,丙的射击水平最高,命中率100%。面对两位射击高手,显然甲是此博弈格局中的弱者。甲先开枪,乙随后,丙最后开枪,待子弹打完则决斗结束。每个轮次,开枪的人可以选择其余两人中的任意一位作为靶子,也可以对天空开空枪。显然,在初始状态时甲有三种可能的选择:1、对空开枪,2、对水平最高的丙开枪,3、对水平次高的乙开枪。那么甲到底应该作出怎样的决策才是他的最优策略呢?
如果甲作出的是第一种决策——对天空开枪,那么随后乙就有80%的可能性可以干掉丙(乙必会射丙,否则丙接下来一定射死乙,丙的命中率为100%)。若丙被成功射死,接下来甲有30%的可能性射死乙,若甲不能成功射死乙,则乙会向甲反击(甲对于乙的生存概率是0.2)。此时,甲的生存概率是0.8×(0.3+0.7×0.2)=0.352。若丙未被乙射死,则丙会射死乙,接下来就是要么甲射死丙,要么丙射死甲,此时甲的生存概率是0.2×0.3=0.06。所以,甲选择向天空发射的生存概率是41.2%(0.352+0.06)。
如果甲作出的是第二种决策——向最具能力的丙开枪,那么甲可以射死丙的可能性是30%。若甲能成功射死丙,接下来乙会向甲射击(甲对于乙的生存概率是0.2)。此时,甲的生存概率是0.3×0.2×(0.7+0.3×0.2)=0.0456。若甲未能将丙射死,则情况就变成了向空发射一样(接下来是乙射丙),此时甲的生存概率为0.7×41.2%=0.2884。所以,甲若选择向最具能力的丙开枪,则生存概率为33.4%(0.0456+0.2884),显然这个结果还不如对天空开枪的生存概率更高。
那么射死乙的可能性是30%,若能成功射死乙,接下来甲就会100%被丙射死。若甲未能将乙射死,那么情况又变成了向空发射一样,甲的生存概率为28.84%(0.7×41.2%),如果这样的话,就更不如向天空开枪的生存概率那么高了。
从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对于作为弱者的甲来说,他的最优策略是对天空开枪(而不射向敌方中的任何一个),尽管游戏给了他先开枪的机会,但计算结果表明,他的最优策略只能是对天空开枪,只有这样做他的效益才是最大的,他用30%的命中率换取了41.2%的存活率,也就相当于用0.3的成本换取了0.412的收益,收益回报率是37%。显然,这样的答案与很多人第一反应中的答案(先把最强的丙干掉)是不同的,这个故事用数据和事实揭示了“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故事的实质也是甲利用了乙和丙的强强相争而取得了渔翁之利,在“鹬蜯相争、渔翁得利”、“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寓言中,“渔翁”和“黄雀”通常不被理解为弱者,但是“渔翁”和“黄雀”的策略却是弱者策略的一种变形或延伸。
事实上,在股市的博弈中,对于非价格决定方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其实都是“弱者”,即使是规模资金也可以看作是若干中小资金的组合。对于市场整体来说,单一投资者又都是“弱者”,即便是规模资金,对于市场来说也是渺小的,正所谓“市场是不可以战胜的”,“不要企图战胜市场”,“要对市场保持敬畏之心”。
中小投资者,不具有定价权、表决权、舆论导向权,处于信息权弱势地位,他们很难做到“先知先觉”,也不可能主导市场价格的运行,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最优策略首先就应该具有“以退为进”的特征,“学乖”往往比“博傻”更为安全,“占位”往往比“出力”更为有效,可惜的是很多人不是意识不到这一点就是不愿意承认。
主动的以退守行动进行布局,并不是“以退求退,以屈求屈”,而是“以退求进,以屈求伸”,“行无为”其实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得有为”的结果(退是主动的退,进是被动的进,舍是主动的舍,得是被动的得)。也可以说,只有以“主动的行无为”换取“被动的得有为”,那么“得有为”才会成为“顺理成章”的“得有为”,而不是“强加于人”的“得有为”。
因此,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只有做到了“以退为进、以柔克刚”,最终才能实现“以弱胜强、以小胜大”,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但又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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