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何以不成交
股民在进行委托交易时,经常会遇到“价位合理但委托不成交”的情况,或“未按合理价位成交”的情况。 那么,委托不成交或成交不合理,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由于交易所竞价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当然先从“价格”和“时间”来考虑委托何以不成交。 当委托不成交时,先检查一下是否出现以下情况:
1、该只股票是否交易不活跃。
个股如属小盘股,每天交易量仅十几万股,在过去熊市行情中,还有一天只成交几千股的情况,这时,容易出现合理价位的委托不成交。
2、由于市场行情火爆,出现压单情况,导致在合理时间未得以成交。
这种情况过去在沪市交易中出现,因为沪市大多采用有形席位报盘方式,证券营业部接受的委托单通过长途电话报到交易场内,再由场内“红马甲”输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进行撮合,在行情火爆时,往往会出现压单情况,股民的委托往往因未按既定时间报入而未成交。
3、当日买盘或卖盘是否有较大的单子。
例如,某股买卖盘如下:
买盘(手) 价格 卖盘(手)
40 10.00 300
30 9.98 0
显然,卖盘中300手只有40手能成交,其余等待成交,一旦行情错过,即使行情揭示过10元的价位,也有260手未成交。
4、委托是否有效。
一些股民为急于买入或卖出股票,在填写价位时高填或低填,超出有效范围,成为无效委托被排斥在电脑主机外不予撮合,遇此情况当然不能成交。
例如:超出每日涨跌幅10%(或5%)的限制,超出深市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上下各1500档的限制等。
5、股票是否停牌。
6、交易所或券商电脑系统是否发生故障。
如检查无上述原因,那么就可以问券商了。
附:以下是一则“未按合理价位成交”的典型实例。
深圳某新股为“历史遗留问题”股,根据该股的上市公告书称其发行价为1.5元,股民甲在该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时间为抢个集合竞价,填了20元的价格,集合竞价后该股开盘价为16.5元,成交30手,股民甲以为自己的委托已成交,但事来经查询发现集合竞价时间未予成交,却在连续竞价时间以20元成交,股民甲不知其解。根据深交所竞价规则,新股上市第一天集合竞价的有效范围为发行价上下各1500档(即±15元),现举例说明新股上市第一天集合竞价到连续竞价的过程。
9:25时系统内的买卖盘情况为:
买盘(股) 价格(元) 卖盘(股)
30000 20.00
2000 17.50
4000 16.50 1000
15.50 1000
15.50 1000
集合竞价时有效范围在1.50-16.5元之间,则竞价出开盘价为16.50元,成交3000股。9:30,剩余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此时盘中情况为:
买盘(股) 价格(元) 卖盘(股)
3000 20.00
2000 17.50
4000 16.50
此时如果新进来一笔卖委托,均以买盘价成交。
例如,如果有一笔15元的卖委托7000股,则依次成交价为:
20.00元成交3000股
17.50元成交2000股
16.50元成交1000股
由此可知,股民甲以20元成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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