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农民利益、地方阻力等因素的顾虑,中央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始终踟蹰。虽然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有意在全国展开试点,但消息人士称“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土地制度变革尚难破局”。
“全国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并不会在土地制度变革上‘着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暂时也不会推广到全国。”9月10日,接近政策制定层面的官员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这意味着,被各界广泛寄望“改革步子应迈得更大些”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依然在艰难孕育之中。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独家获悉,此前被媒体广泛报道的下发至18个省市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实际上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据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内部人士透露,该文件的内容将主要集中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提条件、流转的范围、流转形式、用地来源、退出机制等。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宅基地流转将采取单独列项的形式。
“中央层面担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会造成农民大量失地,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国务院方面一直未对土地流转有过明确表态;另一方面,若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流转,势必破坏地方政府垄断土地的平台,各地反对声音比较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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