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新股申购:山东出版、水星家纺申购指南 ?根据交易所公告,山东出版、水星家纺将于11月8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山东出版11月8日发行 申购上限8万股
根据交易所公告,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规模为 26,69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2.79%,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69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70.0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29.97%。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公司简介】
山东出版集团业已发展成为以图书出版为主业,集编辑、印刷、发行、物资供应、内外贸易、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7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
注以下内容: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
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
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1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从高到
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
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如被剔
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
2
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
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
准),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
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申购。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7 年 10 月 30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山东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网站上的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全文,
3
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所披露的
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
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
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16 元/股,此
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0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R85 新闻
和出版业”,本次发行价格 10.16 元/股对应的 2016 年发行后市盈率为 22.99 倍,
低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R85 新闻和出版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6.06 倍。
本次发行价格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投资。
(七)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请见同日刊登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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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
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
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
行。
(九)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十)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262,004.96 万元。若本
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1,170.4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9,165.4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004.96 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
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
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十一)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十三)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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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
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
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况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
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9、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
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四)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
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
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
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
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
的决定。
发行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水星家纺11月8日发行 申购上限2.6万股
根据交易所公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667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000.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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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公司是水星控股集团下属主要成员企业,也是中国现代家纺业的重要奠基者。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快速成为集研发、设计、生产、销 售于一体,专注于家用纺织品行业的专业化、多品牌企业。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致力于 高性能、绿色环保及可降解纤维为主体材料的家纺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采取与国内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家纺技术中心、家纺实验室、研究生实习基地,通 过整合社会行业资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开展家纺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动行业技术攻关和突破。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星家纺”、“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0 号文核准。经发
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667 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
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7 年 10 月 31 日(T-6 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
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
于上交所网站的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
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
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
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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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
投资风险。
4、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30-11:30,13:00-15:00,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
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
到早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
有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
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
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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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纺织业(C17)。截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纺织业(C1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59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16.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上海水星家用纺
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
“一、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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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
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按本次发行价格 16.00 元/股、发行新股 6,667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106,67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77.77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
额不超过 94,794.23 万元,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T-6 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
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
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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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
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
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
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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