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申购投资风险公告提示 润都股份中签号什么时候公布?
根据交易所公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5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0,0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002923润都股份中签率配号消息去关注老K股票学习网股市直播。
公司简介:1989年8月25日,保健厂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保健系列制品生产、开发新项目和对外销售。 2011年4月29日,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44040000001668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原料药(具体品种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制剂中间体(微丸)(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医药中间体(不含危险品)、药用辅料
公司是一家药物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公司主营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产品涵盖心脑血管、消化、麻醉等各个领域,拥有50多个生产批件和10多项新药证书,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医药行业重大贡献企业。公司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坚实的科研基础。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37 号文核准。本
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2,500 万股,将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T 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17.01 元/股。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和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
13:00-15: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
按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
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的申购量不低于
所有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
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T+2 日)08:30-16:00,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
金应当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7)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2、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7 年 12 月 18 日(T-6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
“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
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
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致的投资风险。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7.01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
造业(C27)。截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
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0.22 倍。本次发行价格 17.01
元/股对应的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熟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82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
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
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
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34,561.03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7.01 元/股、发行新股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 42,525.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7,963.97 万元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为 34,561.03 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
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
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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