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IPO过会了吗 亿嘉和预计何时可以上市?
亿嘉和主营业务是为电力系统提供以数据采集处理为核心的巡检机器人产品和智能化服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朱付云,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控制公司70.58%的股份。亿嘉和预计何时可以上市?去股市女神直播室免费请老师分析。中签号补充: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4364
末“5”位数 50097,70097,90097,30097,10097
末“6”位数 564926,764926,964926,364926,164926
末“7”位数 7470373,9470373,5470373,3470373,1470373
末“8”位数 86946006,66946006,46946006,26946006,06946006
公司简介: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04月06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朱付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器人研发、生产及销售;无人机的研发、技术服务等。江苏地区业务收入占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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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披露,2015-2017年,亿嘉和实现营业收入1.9亿元、2.62亿元和3.74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351.43万元、5485.72万元和13899.32万元。
报告期内,亿嘉和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公司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99.78%、99.62% 和 97.74%。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各级电力公司以及从事电力系统相关业务的企业。
对此,亿嘉和在招股书中表示,虽然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未来电力系统的相关产品价格出现巨幅波动,市场需求格局发生变化,或者不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则有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经营分析:
根据公告,营业收入较上期降低110,758,983.39元,降低比例58.05%;营业成本降低88,210,878.45元,降低比例58.09%。主要原因为受国家政策影响,市场购买力降低。净利润较上期降低12,814,762.11元,降低比例104.55%,主要原因是营业利润较上期大幅降低,虽然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但净利润仍较上期大幅降低。公司收入来源于2块业务,分别是轮式拖拉机和其他。其中轮式拖拉机实现收入73,145,129.57元,占比91.39%;其他实现收入6,101,765.80元,占比0.16%。
公司于2016年8月9日挂牌新三板,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属于创新层,公司主营业务是中高端大、中马力轮式拖拉机、翻转犁、深松机等大型配套农机具的生产和销售。
延伸阅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公告日期:2018-01-26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发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规范性问题
1、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多次以零对价、1元、4元等低价转让股权。2015年6月5日,经亿嘉和有限股东决定,朱付云将其持有的亿嘉和有限2,115万元出资额认缴权(占注册资本的42.30%)以零对价转让给上海诗洁、南京瑞蓓及许春山等3名公司员工。其中,上海诗洁的实际控制人为周云锋;南京瑞蓓为员工持股平台,许春山、兰新力和王少劼均为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同时,朱付云将其持有的亿嘉和有限400万元出资额认缴权(占注册资本的8%)以零对价转让给其外甥女张静。2015年6月15日,亿嘉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朱付云将其持有的亿嘉和有限150万元出资额认缴权(占注册资本的3%)以零对价转让给程敏、邱显东和赵伟等3名核心技术人员,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股东低价转让原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对发行人的影响发表意见。如股东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请对该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
2、据招股书披露,2009年7月,发行人吸收浩德科技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95%的股权;2009年11月,浩德科技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浩德房地产。浩德科技系朱付云哥哥朱林控制的企业,浩德房地产系朱付云舅舅宋华斌控制的企业。2013年3月,浩德房地产将其持有公司95%的股份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朱付云,宋华斌将其持有公司0.5%的股份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朱付云。
(1)说明浩德科技增资入股发行人的背景及原因、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2)说明浩德科技2009年7月入股发行人又于2009年11月将所有股权转让给浩德房地产的原因,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3)说明浩德房地产、宋华斌均以1元人民币转让股权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逻辑,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成立以来存在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
(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其设立以来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合理性、价格及定价依据,自然人股东的工作经历及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自然人股东增资或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法人股东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或管理人,法人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组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补充说明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时发行人股东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对上述问题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2)请发行人分公司内部员工和外部股东身份披露各自出资来源,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非员工股东以员工同等价格取得股份的合理性。(3)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公司的现有股东及其终极股东等是否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资格要求的情况。(4)请保荐机构及律师补充说明相关外资方出资资金是否符合《外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外资、外汇管理、税收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方式、依据。
4、据招股书披露,2015年6月5日,经亿嘉和有限股东决定,朱付云将其持有的亿嘉和有限2,115万元出资额认缴权(占注册资本的42.30%)以零对价转让给上海诗洁、南京瑞蓓及许春山等3名公司员工。同时,朱付云将其持有的亿嘉和有限400万元出资额认缴权(占注册资本的8%)以零对价转让给其外甥女张静。2015年6月15日,亿嘉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朱付云将其持有的亿嘉和有限150万元出资额认缴权(占注册资本的3%)以零对价转让给程敏、邱显东和赵伟等3名核心技术人员,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16年4月27日,亿嘉和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华泰战新投以及道丰投资为公司股东,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263.1579万元。2016年12月23日,经南京瑞蓓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兰新力、许春山和上海诗洁作为新有限合伙人入伙,并分别以其各自持有的亿嘉和100万股、100万股和30万股股份,认缴南京瑞蓓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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