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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规则解答(二)

来源:网络 点击: 时间:2022-12-21 07:58:51
上一文中我们为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些融资融券的交易规则,在这里我们就为大家简单补充几点。希望能够对学习融资融券知识的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会不会导致任意做空的现象?

  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不允许“裸卖空”。“裸卖空”也就是指投资者没有借入股票而直接在市场上卖出自己根本不存在的股票。我国推出的业务试点中的融券交易,要求投资者用保证金作为质押,从证券公司先借入股票,才能卖出(即融券卖出),卖出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要有真实股票,不得先卖空,再借入。因此,投资者的融券卖出的数量和品种受到证券公司持有证券数量的限制,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可以任意抛空股票。

  二、对融券卖出申报价格有什么限制?

  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要大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果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必须大于或等于前日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如果上述价格,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人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三、买入卖出是否有限制?

  1.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是否有限制?

  投资者在融资买人证券时,至少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证券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可供融出。

  (2)投资者加上本次融资金额的累计融资余额不超过授信额度。

  (3)融资买人品种属于标的证券。

  (4)执行该笔交易投资者所需保证金不超过其当时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满足以上条件的,证券公司才能把投资者融资买入指令申报给证券交易所。

  2.投资者融券卖出是否有限制?

  投资者在融券卖出时,至少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证券公司有足够的证券可供融出。

  (2)投资者加上本次融券金额的累计融券余额不超过授信额度。

  (3)执行该笔交易的投资者所需的保证金不超过其当时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4)委托价格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申报价格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的,证券公司才能把投资者融券卖出指令申报给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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