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股市最新消息:华达新材IPO被否,海通证券保荐失利,广源精密IPO辅导前夕业绩亏损
广源精密:IPO辅导前夕业绩突然变脸
为顺利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广源精密(830783)曾在2014年与关联方恒信铝业虚签交易合同,但未被主管机关处罚。此外,去年底广源精密子公司还因欠税210万元被江苏地税局通报。从业绩看,公司去年上半年业绩出现变脸,应收账款依旧高企。
曾一度仰信发“鼻息”
山东省证监局日前披露,聊城新三板企业广源精密接受开源证券上市辅导,准备向IPO发起冲击。
据了解,广源精密成立于2011年9月,总部位于聊城茌平县,主要从事轮毂、压铸、注塑、冲压模具以及汽车配件的设计与制作,公司在2014年9月挂牌新三板,是茌平县首家公众公司。
广源精密一出生,就与聊城最大的民营企业信发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据了解,广源精密创始人孙作晶,曾长期在信发集团任职,创立广源精密前任茌平信发铝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信发铝制品”)任常务副总经理。
目前,信发铝制品法人代表为孙谱,是孙作晶的侄子,而据转让说明书,孙作晶的兄长孙作明、孙作磊分别间接控制信发铝制品33.33%股权。
从业务上来看,在广源精密挂牌前夕的2012年和2013年,公司对信发铝制品的收入一度占到营业收入的92.59%和57.36%。
此后,广源精密对信发铝制品的依赖程度逐年下降。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56.72%,净利润0.11亿元,同比增长168.78%。其中对信发铝制品的收入,只占到营业收入的11.65%。
虚开承兑汇票但未受罚
对于虚开承兑汇票一事,据广源精密转让说明书披露,公司2014年7月从茌平农信社取得1800万元借款,并将其中700万元存入贷款行用于做承兑汇票保证金。
“由于公司规模较小,单笔采购金额较小,若按实际交易情况向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会出现笔数多、金额小的情况,银行将很难予以配合,因此公司与关联方恒信铝业签订采购协议,分5次将承兑汇票开出。”转让说明书中称。
广源精密未否认虚开承兑汇票的违法事实,其在转让说明书中称,公司在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时确实存在虚签合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形,违法了有关法规,存在日后被处罚的风险。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广源精密挂牌新三板前,人民银行茌平支行曾在2014年4月出具证明,认为上述票据行为未侵害金融机构权益和金融安全,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故不会对广源精密进行处罚。
除虚开承兑汇票外,经济导报还发现,2017年8月,江苏省地税局曾通报,截至当年6月30日,昆山广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昆山广标)拖欠增值税210万元。据了解,昆山广标成立于2014年7月,是广源精密的全资子公司。
去年上半年业绩变脸
此外,经济导报记者还注意到,在接受辅导前夕,广源精密2017年上半年业绩出现“变脸”。
据广源精密2017年半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收3459.61万元,同比下降16.2%,亏损130.65万元;2016年同期则盈利436.13万元,业绩出现变脸。
对于亏损原因,广源精密在半年报中并未给出解释,不过从公司的合并利润表来看,虽然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降,但公司营业总成本相比去年同期却并未出现大幅变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都出现了较高增长。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广源精密应收账款仍旧居高不下,截至去年6月底,应收账款余额已高达9577.77万元,而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仅为577.32万元,计提比例不到7%。
从财报中看,广源精密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较低,主要是因为9303.43万元的应收账款账龄都在1年以内,1年期以上应收账款的比例不足10%。但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15年,广源精密应收账款就出现大幅上涨,当年期末余额5728.66万元,同比增长56.83%。
五大原因致华达新材IPO被否 海通证券保荐失利
证监会网站昨日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3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显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IPO未获通过,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13.06 +0.00%,诊股)。
公开资料显示,华达新材是华达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对钢铁板材进行深加工,其产品热镀锌铝板和彩色涂层板主要应用于建筑、家电等传统行业以及医药等新兴领域。
发审委会议对华达新材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2014年至2017年1-9月,华达新材主营产品彩色涂层板第一大客户均为关联方普银金属,销售金额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普银金属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普银板业25%股权,普银金属实际控制人严晓东又持有发行人股东恒进投资19.42%投资份额(恒进投资持有发行人2.15%的股权)。请说明:(1)通过普银金属进行采购和分销的原因及合理性;(2)华达新材对普银金属的销售价格与年度平均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发行人是否对普银金属存在重大依赖;(3)普银金属采购发行人产品后终端销售情况,下游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客户是否重叠,普银金属境内外销售是否真实。
2、报告期内,华达新材综合毛利率逐年小幅上升,但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5、2016年净利润同比增幅显着高于营业收入。同时,2015年,华达新材冷轧板、热镀锌铝板产量同比增长,但同期用水总量同比下降。请根据主要产品类型,结合销售单价、主要原材料价格、单位人工、制造费用等因素说明:(1)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但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净利润同比增幅显着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报告期内,华达新材存货规模逐年增加,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但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大幅增加、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规模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着差异;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政策是否谨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4、报告期内,华达新材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分别为4,181.96万元、15,010.49万元、-1,305.44万元、81.11万元,且与当期净利润金额不匹配。请说明:(1)报告期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变化情形相匹配。
5、报告期内,华达新材累计向子公司硕强贸易开具3.8亿元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子公司硕强贸易周转贷款6.7亿元,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硕强贸易还存在对关联方大额资金拆出的情况。请说明:(1)上述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周转贷款行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影响销售真实性及收入确认准确性的情形;(2)关联方中存在数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内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行为,发行人是否已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避免资金占用的再次发生;(3)华达新材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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