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再推广 维持“推荐”评级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应用范围推广至非试点地区
自8月1日国税总局选取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为试点地区,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以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与各地已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衔后运转平稳,具备全国推广条件。非试点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确保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纳税人端的一致性,应用范围扩展至非试点地区。
税务系统推动“互联网+”改造行动计划再迎落地政策
“互联网+税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共同推进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在税务系统的延伸,借助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动效率提升和管理变革,实现税收现代化。随着移动终端普及度提升,纳税人线上业务办理需求明显,电子发票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平滑衔接奠定电子发票推广基础,有望提升税务机关税收治理能力并降低纳税人发票使用和管理成本。
公司作为国内电子发票产业龙头有望受益于行业政策落地
此前在试点地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与电子发票系统对接过程中,电子发票的生成仍由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完成,第三方电子发票推行模式可异地复制,旗下瑞宏网完成升级版电子发票改造,开票数量居于行业前列。目前公司逐步由传统票据印刷业向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型,在电子发票行业龙头地位稳固,有望受益于行业政策落地。
盈利预测与估值:
预计2015-2017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26亿元、18.14亿元、22.77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08亿元、2.69亿元及3.48亿元,EPS 分别为0.57元、0.74元和0.96元,对应2015-2017年PE 分别为60.22倍、46.66倍、36.08倍。
维持公司“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电子发票业务进展不及预期,票证产品主业收入下滑。
Copyright 2018- www.dyjian.com/ 大宇股票知识网 海口美兰韩哲棚百货商行 版权所有 琼ICP备2023001966号
免责声名:本站所发表的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和学习,内容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与本站无关。若您发现本站存在您非授权的原创作品,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站删除!